從“有同聽焉”到“聞而知之”——論孟子哲學中的“聽”
作者:伍龍(上海師范年夜學哲學與法政學院)
來源:《中國哲學史》2023年第6期
摘 要:安身于普通經驗性的“聽”,孟子認為個體在“聽”上有“同聽”的趨向,節制對某些“聲”的偏愛,個體得以通由“聽”培塑本身德性。“聽”同時與國家管理相關,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成為了制訂正確決策的主要條件。在這一過程中,君主歸正“聽”上的一些偏好,感性判別和積極聽納有價值的意見,使其不斷向圣王邁進。由“聽”而“聞”,“聞”在孟子的某些表述中,呈現為一種進階式的“聽”,其與為政,禮樂以及行為均存在關聯。這既彰顯著“聽”的感化,又最終落實于“聞而知之”。這促使個體在踐行“聽”的過程中,不斷成圣。以上論述觸及“聽”的倫理學、政治哲學與實踐哲學等多重內涵,展現出孟子哲學中“聽”豐富的哲學意蘊。
孟子重視“聽”的意義和價值。《孟子》中關于“聽”的論述,觸及個體修身與政治管理。既可懂得為認知意義上的“聽聞”,也可懂得為政治實踐中的“聽從”“服從”,或“聽取”等。從關聯個體修身的角度出發,“聽”在成績幻想人格的過程中,發揮主要感化。從政治管理的層面來看,“聽”又幫助政治決策者慢慢走向“圣王”。這同時證顯了“聽”與“圣”(聖)的包養故事關聯。
一、耳之于聲,有同聽焉
從普通意義上看,“聽”起首展現為一種經驗性的聆聽行為。在踐行“聽”的過程中,主體在內容的愛好、取舍等方面,呈現某種共通性。《孟子》書中記載:
曰:“王之所年包養sd夜欲,可得聞與?”王笑而不言。曰:“為肥甘缺乏于口與?輕熱缺乏于體與?抑為采色缺乏視與目與?聲音缺乏聽于耳與?便嬖缺乏使令于前與?王之諸臣皆足以供之,而王豈為是哉?”曰:“否。吾不為是也。”(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)
孟子見到齊宣王,向他請問內心最為等待的,想要實現的幻想和抱負是什么?王笑而不語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孟子說了一段話,從味道、冷熱、視覺、聽覺,阿諛阿諛之言等方面予以揣測。這此中觸及到“聽”,即“聲音缺乏聽于耳與?”單從本意來看,似乎是在客觀地問:“是為了美好的音樂不夠聽?”【1】但若放在整個語境中考核,則不難看到,這里觸及的包含聽覺在內的味覺、觸覺、視覺等,均帶有必定貶義。即這樣的“聽”僅僅只是滿足天然欲看的“聽”,其在“聽”上因與個體的天然性相聯系,從而存在放縱自我“聽欲”的能夠。由此一來,所聽之聲包養犯法嗎,也能夠是類似于“鄭聲”那樣的濮上之音。這些內在含義,從后面與“便嬖”的對舉中便可看出。
從這一懂得出發反觀“聲音缺乏聽于耳”,此中觸及的“聽”是常見的經驗性的聽。但與普通的“聽”又有分歧的是,此處具體呈現為一種放縱的“聽”,著重于天然性的一面。于是,這里的意思便可懂得為:難道這樣的聲音還缺乏以滿足你“聽”的欲看嗎?此外,這里的“聲”也不僅僅是通俗意義上的聲音,而具體展現為一種不合適禮儀規范的“聲”。放縱地“聽”這樣的“聲”,顯然是分歧乎禮的。
從具體的語境來懂得這句話,天然是孟子的欲擒故縱。“孟子雖心知王意而故問者,欲令王自道,sd包養遂緣以陳之。”【2】。但當我們安身于上述剖析,從普通意義上來考核此處的“聽”與“聲”的關系時,則不難發現,孟子在從背面提示君主應在“聽”上,抑制本身的欲看,節制本身對于“聲音”的放縱聆聽。進言之,君主應于“聽”的層面,實現由“聽”抑制本身某些分歧禮法的行為,這般才幹更好地踐行“聽”,正確地迎來“聲”,并由“聽”規約本身的天然性,促使其不斷向社會性歸正。唯有這般,才幹稱得上是一位賢德的君主。這同時也彰顯了“聽”在個體塑德,成賢成圣過程中發揮的感化。
從人的天然性出發,個體對于“聲音”在聽欲上的放縱,或對“聲”的某些偏好,是人道中的某種配合傾向。具而言之,人人都喜歡聽好聽的話,偏愛聽美好的音樂。沒有人對于“忠言”,一開始就能天然而快樂地接收,即使是圣人,聽聞了“善言”而能“拜之”(《孟子·公孫丑上》),也是在“聽”的過程中完美本身的德性,抑制天然欲看才得以慢慢實現的。這便是說,個體在天然性上,不難在“聽”的踐行中對“聲音”有所放縱,乃是聽者在“聽”上的相通之處。“故曰:口之於味也,有同耆焉;耳之於聲也,有同聽焉;目之於色也,有同美焉。”(《孟子·告子上》)孟子認為,與口之于味有同樣的愛好一樣,耳朵之于聲亦有雷同的聽覺傾向。從聽之層面的天然性出發,這即是耳朵都喜歡優美的音樂,喜歡聽悅耳、順耳的內容。這一見解,至多有以下幾點值得留意。
起首,“聲”作為“聽”之對象包養情婦,在這里并不僅僅只是指普通的聲音。換言之,這里所謂的“同聽”并不僅僅只表現為,個體在聽覺上對客觀聲響的普通吸納。如若否則,原文中的并舉便不成立,因為味覺是“耆”,視覺是“美”。所以,此處“聽”之于耳的“聲”,也應是美好之聲,或廣義上任何悅耳的內容。由此,以上表述便呈現為:聽者之于美好聲音的追尋是雷同的,這好像味覺愛好甘旨的食品,視覺追尋具有美感的事物一樣。
但不成否認的是,個體對于美好聲音的追尋,需樹立在聽聲的基礎之上。“聽”作為一種帶有主觀意愿的行為,雖在聽者踐行的過程中,遭到主體偏好的影響,但對于“聽”到的聲音的吸納,以及判斷還是有共通之處的,即人們對嘈雜的樂音都會予以排擠,而對于和諧、美好的音樂,均表現喜愛。這就觸及到第二個值得留心的點:這里的“同”不僅可以懂得為“雷同”,並且可以懂得為“相通”“配合”。
所謂“相通”乃是說明,在“聽”這件事上,人的聽覺具有相通性,即聽到的聲音,雖然在進進到人的認知過程后,難免帶有主觀性,但也不克不及否認其有客觀性的一面,并且這一客觀性一向存在,構成了個體之間能在“聽”上予以交通的條件。這種“相通”乃是植根于個體經驗和感觸感染的相通性。否則,一味重視和強調“聽”的主觀性,最后反而不難消弭“聽”的意義和價值。而當這里的“同”被懂得為“配合”時,一方面是指個體之于聲所具有的聽的才能,是一種人們的配合才能;另一方面,個體之于悅耳之聲的追尋,是配合的,是聽者的分歧尋求。從這個意義出發,則不難看到,“配合”和“相通”之間有分歧性,即這種“配合”包養犯法嗎的情節,源自于聽者對聲之感觸感染的相通性。荀子以人之感情作為切進點,看到“樂”給人帶來的快樂,是情面所不克不及免去的共通需求,可以幫助我們懂得這一相通性。“夫樂者,樂也,情面之所必難免也。”(《荀子·樂論》)對于美好之聲在聽上的共通偏愛,必定意義上基于人對于感情的類似需求。
無論若何,這里的“聽”都表現為一種經驗性的聽的行為,在正確地予以踐行后,聽能幫助我們更好地迎來聽之對象——聲。在日常生涯中,經驗性的聽能使聽者先由聽獲得相關的內容,實現最為通俗的聽的行為。但這是起點,卻非終點。在《孟子》一書中,這種“聽”將在普通經驗性行為的基礎上,進一個步驟深化,展現其所具有的政治哲學意蘊。在這一過程中,個體進一個步驟由“聽”不斷成績幻想的人格狀態,這同時彰顯了“聽”的倫理之維。
二、諫行言聽與勿聽
在《孟子》中,除了上述“聽”的含義外,有時“聽”還可被詮釋為“聽從”“服從”或許包養dcard“聽取”,這一意義上的“聽”在政治生涯中飾演主要腳色。從“聽從”“服從”的意義出發,“聽”年夜體展現為下位之人聽從上位之人號令的過程。從“聽取”的意義出發,“聽”具體展開在君主積極認真地聽取臣子正確意見的行為中。與此同時,對于一些不合適聽取標準的內容,予以自覺地排擠和摒除,是為政者應具備的品質。這促使聽者在“勿聽”的過程中,不斷修養本身,進步自我的品德判斷力與政治判別力。
孟子曾引孔子的話說“君薨,聽于冢宰”(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)。這來源于《論語》中孔子答覆子張的話。子曰:“何須高宗?古之人皆然。君薨,百官總己以聽于冢宰三年。”(《論語·憲問》)君主往世了,其子行三年之喪是作為兒子之于父親的喪禮。這一禮儀,從皇帝到庶人皆是這般,沒有差別。所以在新君服喪的過程中,各官員應各司其職,而國家則聽從“冢宰”的設定,即將國家管理的重擔暫且交給宰相。顯然,“聽”在此處展現為聽從,服從之意,是下位之人需聽從上位之人的設定。
但這里的“聽”另有兩點值得留心。起首,《荀子》中也提到“聽”有聽從、服從之意,但其更多地是在臣子之于君主的意義上應用的。“恭順而遜,聽從而敏,不敢有以私決擇也,不敢有以私取與也,以順上為志,是事圣君之義也。”(《荀子·臣道》)而《孟子》則將“聽”的這一意義推廣為下位之人聽從上位之人。第二,“聽”假如做聽從,服從來懂得,則這種行為的展開并不以“位”為標準,而是以“德”為依據,即之所以聽從“冢宰”,不僅是因為其為宰相的緣故,並且因為其本身的品格值得君主將國家的管理拜託于他,值得其他的臣子服從于他的治理。這在《孟子》舉例伊尹和太甲的事例中,得以體現。“太甲悔過,怨天尤人,於桐處仁。遷義三年,以聽伊尹之訓己也,復歸于亳。”(《孟子·萬章上》)太甲是商湯之子,應為國君,但伊尹覺得太甲不遵從商湯之道,而將其流放,讓其悔過。待三年之后,認為太甲真得改過改過,便親自迎接,將其迎回國都。臣子并沒有一味地服從于君主,而是君主“聽伊尹之訓己也”。伊尹作為臣子,何故能讓太甲這一未來的君主聽從本身的訓誡呢?這是因為在德性和才幹上,伊尹高于太甲。
孟子用“聽”來表達聽從、服從的意思,且以德性作為展開這一意義的基礎,即“位”的高低當然與這一意義上的“聽”相關,但其更為重視的是內在之“德”的高低。即使位鄙人,而德在上,也能夠出現君主聽從臣子的情況。這與《荀子》分歧,雖然荀子也強調在“聽”上要有君臣之間的互動,但臣之于君是“聽從、服從”,君之于臣則是“聽取”。
從實質層面看,這一觀點和孟子一貫主張的暴政思惟有關。在孟子看來,“平易近為貴,社稷次之,君為輕。”(《孟子·盡心下》)一切以蒼生包養俱樂部的好處為重。誰能讓蒼生安寧,國家安寧,便應該聽誰的。“位”的禮儀當然主要,但比擬于此,蒼生的安危,國家的穩定更主要。而后者以統治者,上位者的德性作為基礎保證。從這個意義上,孟子的“聽”便顯示出它的特點:與孔子在《論語》中所提到,與國家管理、案件辦理親密相關的“聽”分歧;也有別于荀子,較多地強調臣子之于君主的聽從、服從,孟子更多地將德性作為誰聽從誰的標準。這一點,在《孟子》文本中,當“聽”被懂得為“聽取”之意時,表現得更為明顯:
王曰:“請問貴戚之卿。”曰:“君有年夜過則諫,重複之而不聽,則易位。”王勃然變乎色。曰:“王勿異也。王問臣,臣不敢不以正對。”王色定,然后請問異姓之卿。曰:“君有過則諫,重複之而不聽,則往。”(《孟子·萬章下》)
在這段對話中,孟子可以說盡顯有德之人在面對權貴時,以德為基、堅持氣節而不低頭的氣概。君主有年夜的過錯,作為臣子,若反復勸誡,仍然不聽取,那么就要換一位君主。從普通意義上說,雖然臣包養甜心網子相對國君來說,居于下位,但假如某一君主不聽臣子的正確意見,且反復勸誡,仍然執迷不悟,便可以更換國君。依照禮的普通規定,臣子本不應說出這樣的話,但如太甲要聽從伊尹的訓誡一樣,孟子在這里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:臣子并非一味聽從君主,要視情況而定。君主雖高屋建瓴,但臣子也可通過意見的提出,幫助君主檢查本身。否則,將有易位的風險。“貴戚之卿,小過非不諫也,但必年夜過而不聽,乃可易位。”【3】可見,孟子雖也重視禮,但比擬而言,他更重視仁德。這與其主張并重視“暴政”密不成分。孟子“不把君主包養甜心網看做是絕對的,假如君主不克不及保平易近,不克不及奉行暴政,便可易位,甚至誅之,殺之。”【4】
齊宣王聽后,便“勃然變乎色”。對此,孟子的答覆體現了其思維的周全與辯證。雖然強調“暴政”,強調德性的主要性,但孟子也不會一味用“德”來壓制“禮”,加倍不會矜持“德”高,而不把君主放在眼里。否則,其能否是有德之人,也值得懷疑。所以,當面對齊宣王的“勃然變乎色”時,孟子的答覆很奇妙:因為王問我,我不得不認真答覆。但說話要看對象,孟子正確的觀念也要碰到善于聽納的人,才幹碰出火花,得以踐行。
孟子雖強調“德”的主要性,但也不會完整忽包養情婦視“禮”的規定。“聽”表達為“聽取”,是以“德”為基礎,以“位”為輔助,但是“禮”的規定乃是框架和佈景。理解在這一佈景下適時地調整言語表達的張弛,從而促使“聽”的行為真正實現,讓君主真得能聽從本身的意見,才是年夜聰明。這般一來,才幹確保“聽”的價值和意義的落實。以此為出發點,踐行的主體“聽”還是“不聽”,其產生的結果也會判然不同:
(孟子)曰:“諫行言聽,膏澤下於平易近;有故而往,則使人導之出疆,又先於其所往;往三年不反,然后收其田里。今也為臣,諫則不可,言則不聽,膏澤不下於平易近;有故而往,則君搏執之,又極之於其所往;往之日,遂收其田里。此之謂寇讎。”(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)
起首,不難看到,在這里“聽”或“不聽”與產生的結果緊密關聯,從而展現“聽”在政治管理中的感化與價值,而這一結果又具體展現為“民氣”的聚合與渙散。若能“聽”,則君上的恩澤廣泛蒼生,民氣則聚。反之,則蒼生得不到君上的恩澤,民氣便散。對于“民氣”的主要性,先秦儒家一貫重視,孔子對“足兵”“足食”“平易近信”的論述即是顯證。當然,這里不僅將“聽”的結果與民氣的離合聯系起來,彰顯“聽”的主要性,並且還放置于君臣的關系中來展現。君主唯有積極聽取臣子正確的勸告,才幹實現本身的賢明與國家的富強。事實上,讓臣子為君上服孝,就是告訴君主若何俘獲臣子之心。由此可見,“聽”在獲取民氣和臣心的過程中,發揮著主要感化。只是,后者(臣心)是通過“聽”直接獲得,而前者(民氣)是通由臣心,在君主正確踐行國家管理的過程中,間接獲得的。
從結果來看,君主在聽取臣子意見的過程中,正不斷由“聽”走向賢明的狀態。基于“聽”的天然趨向,君主相較于順耳的忠言,更喜歡聽夸贊、阿諛的言論。所以,君主實際上是通過“聽”不斷踐行著“聽”之層面的自我修持,將“好聽”的天然性漸漸向耐煩聽取臣子意見的社會性歸正。對于通俗個體,也能夠存在上述問題,即從天然性出發,偏好于夸贊、阿諛的言辭,而對于勸誡總是與“耳”相逆。個體也可通過“聽”,在積極汲取正確意見的同時,不斷修習自我之德性,晉陞精力境界,向幻想人格邁進。
假如說下面是從確定意義彰顯“聽”在成績幻想人格的過程中所發揮的感化的話,那么,《孟子》還以“勿聽”這一否認性的表述,證顯“包養網比較聽”包養情婦在這一過程中的意義和價值:
擺佈皆曰賢,未可也;諸年夜夫皆曰賢,未可也;國人台灣包養皆曰賢,然后察之;見賢焉,然后用之。擺佈皆曰不成,勿聽;諸年夜夫皆曰不成,勿聽;國人皆曰不成,然后察之;見不成焉,然后往之。擺佈皆曰可殺,勿聽;諸年夜夫皆曰可殺,勿聽;國人皆曰可殺,然后察之;見可殺焉,然后殺之。故曰,國人殺之也。這般,然后可以為平易近怙恃。(《孟子·離婁上》)
孟子的平易近本思惟是其暴政幻想的主要內容,而這一思惟的展開,必不成少的條件之一即是君主的“勿聽”。簡而言之,“勿聽”乃是請求君主不要輕易聽信周圍臣子的一面之辭,而要將聽聞交于全國蒼生,即廣泛聽取蒼生的呼聲。讓君主清楚真正的全國“非皇帝個人的全國,而是全國之人或全國之平易近的全國”5。但要實現這樣的管理後果,僅僅聽取是不夠的,還需在此基礎上加以審查。所以,一方面,孟子曾引述《尚書》中的話:“天視自我平易近視,天聽自我平易近聽。”(《尚書·泰誓》)強調要將聆聽的對象進一個步驟擴年夜化;另一方面,“耳聽為虛,眼見為實”,個體要將耳之所聽和實際考核予以結合,才幹確證本身的判斷。這也內在地請求“圣王”應以上述“聽”的行為來確保本身正確的決斷與圣明的品質。
需說明的是,如前所述,我們說君上應積極聽取年夜臣的意見,反復勸阻,仍然不聽取,則不是更換君主,即是憤然離往。這是強調,在君臣關系之中展開“聽”的行為時,君主應積極聽取臣子正確的意見,甚至勸誡。可是,當這一關系擴展到全國的范圍,觸及君主、臣子以及蒼生的時候,則應擴年夜聽取的對象,即應以全國為對象,廣泛聽取蒼生的呼聲。比擬于禮賢下士的品格,這里強調的是君主應以蒼生為重,內蘊的是孟子“平易近為貴”(《孟子·盡心下》)的政治哲學。
以這一思惟為基礎,君主所做的一切判斷,就不再是個體的私家判斷,而是之于全國的公斷,是代表了蒼生呼聲的決斷。所以,才有“國人殺之”之說。值得留意的是,起首,這里的“國人殺之”,樹立在君主“勿聽”擺佈、年夜夫的基礎上,即君主通過消極的不聽,將“聽”的對象下放包養金額,同時擴年夜“聽”的范圍,從而得以實現。其次,這樣的“勿聽”源自于君主對擁有權力的自覺約束。清楚作為一個賢明的君主,不克不及獨斷專聽,不克不及只聽周圍親近人的意見,而應將“聽”之對象和范圍擴年夜。并在這一過程中,吸納更多的意見和建議,使本身的決斷能代表全國蒼生的呼聲,從而保證其決策的正確性。實質上,這樣的“勿聽”其實是在消極層面,幫助君主通由“聽”不斷走向圣明的狀態。“孟子曰:‘伯夷,目不視惡色,耳不聽惡聲。非其君不事,非其平易近不使。’”(《孟子·萬章下》)這里提到的“耳不聽惡聲”,與“勿聽”所表達的意思具有內在分歧性。兩者都表現出耳既是接受正確之聲的渠道,也是拒斥錯誤之聲的東西。與後面的“勿聽”相聯系,擺佈、年夜夫的意見,雖算不上惡聲,但其與“惡聲”有相通之處:都具有某些分歧感性,能夠導致偏聽偏信。具而言之,惡聲是一種負面之聲,後面所說起的來自于君主包養app周圍的諸多意見,也非全都具有正面價值。只是“惡聲”的表述,使其分歧感性展現得更為明顯。由此看來,“耳不聽惡聲”其實就是一種對“惡聲”的“勿聽”。
可是,我們也發現了此中細微的分別:“勿聽”的施動者是君主,故而要由君主來完成,所以“勿聽”的主動性似乎表現得很是直接和鮮明。“耳不聽惡聲”則帶有某種被動性,是“惡聲”來了,以“耳”予以拒斥,排擠,進而不聽。這種被動性當然是從“耳”的角度來說的。假如進一個步驟考核,它又和“勿聽”在主動性上有分歧性,即“耳”之拒斥最基礎上是心之拒斥,是個體運用感性的才能,對聲予以判斷,做出對認為的惡聲予以排擠的決定。所以,從“耳”接受聲的角度來說,以“不聽”拒斥惡聲,是惡聲到來后被拒斥;從運用“耳”拒斥惡聲的主體——人的角度來說,人的參與又顯示出“耳”在拒斥過程中的主動性。前者與“勿聽”相區別,后者與“勿聽”相貫通。
無論若何,“耳不聽惡聲”都表現出與“勿聽”相通的一面:是對“惡聲”的一種自覺不聽。這是主體對聲進行的自覺而感性的判斷,并在此基礎上,對不成,不應聽的內容,予以自覺拒斥的行為。假如說下面的“勿聽”更多地體現為君主通過對“聽”之內容予以自覺排擠,從而走向圣明的狀態。那么,這里的“不聽惡聲”,則可以看作是普通個體在拒斥惡聲的過程中,進步本身的感性才能,并對判斷的標準不斷體認、明確,從而邁向圣明的地步。
三、聞而知之
在《論語》中“聽”與“聞”有著親密關聯。在某些情況下,“聞”是一種進階式的“聽”。6這種用法,同樣出現在《孟子》中。“聞”被屢次說起,且與“聽”關系親密。通過對《孟子》中“聞”的考核,我們可以進一個步驟探尋孟子對“聽”的見解。這也彰顯了“聽”的哲學意蘊,特別體現出“聽”與“圣”(聖)的內在關系。
起首,與“政”相關的信息,基礎都通過“聞”的方法獲得。這里值得追問的是,包養意思為什么是“聞”而非其他?其次,在國家管理的過程中,對于正確的意見,賢明的君主均善于聽聞,并通過“聽”積極地予以接收和采納。安身于他者的視角來看,聞其所行之樂,便可知其政治管理若何。一方面,君重要善于通由“聽”廣泛吸納相關意見;另一方面,又要將聽到的意見有用地付諸于行動。唯有這般,才幹落實意見的感化和價值,否則僅僅逗留于聽,而與行分離,會使得“包養留言板聽”的意義和價值失。在廣泛聽取相關意見,并將所聽到的付諸于行動的過程中,君主本身也不斷晉陞政治管理程度,向著賢明狀態甚至圣王邁進。
(一)聞與政
在《孟子》中,我們常會見到“吾聞之”或許“吾嘗聞之”的字眼。這里的“聞”與“聽”關聯,但并非普通意義上的“聽”,而是在經驗包養網推薦性“聽”的基礎上,參加了感性判別才能的、進階式的“聽”。7由此出發,在《孟子》那里,“政”的到來常與“聞”相關。
聞君行圣人之政,是亦圣人也,愿為圣人氓。(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)
孟子對曰:“夫明堂者,王者之堂也。王欲行王政,則勿毀之矣。”王曰:“王政可得聞與?”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
不僅是孟子,並且是君主,對有關政的信息,均以“聞”的方法獲得。那么,“政”何故可“聞”?為什么這里將“聞”與“政”會關聯在一路?
“聞”是聽聞,也是見聞。從前一種意義上說,個體通過聽獲得相關的政治信息。聽聞比擬于見聞而言,其范圍更廣泛。普通來說,“見”的主體必親見,起碼要出現在所言說的對象眼前,才幹算見。對于君主的政治實包養條件踐,以及相關情況,個體無法直接參與,也無法親臨于前,于是通過“聞”即聽聞的方法予以獲得,即是重要途徑。口耳相傳,雖相較于實見來說,能夠會有錯訛的能夠,但卻是孔子、孟子等古圣先賢獲得相關的國家政治信息,常用的路徑。
要而言之,口耳相傳的聽聞之“聞”比擬于眼見為實的見聞之“聞”,更具傳播性。所以,才會有遠者來的情況。“遠方之人聞君行暴政,愿受一廛而為氓。”(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)遠方的人,也能通由“聞”獲得相關的信息,做出判斷,雖遠而來。
不僅因為“聞”不太受地區的限制,傳播比較敏捷,並且,如前所述,“聞”比擬于普通意義的“聽”,參加了感性判斷,呈現為進階式的聽。所以從這一角度來說,“聞政”、“聞君行暴政”,就不僅是聽到,並且是對這樣的新聞做出感性判斷,并在此基礎上,對獲得的信息作出真偽的判別。也正這般,才幹防止“耳聽為虛”的發生。僅僅只是“聞”君主實行圣人之政包養一個月,怎么能鑒定他即是圣人。因為個體不僅聽到此事,並且在聽的基礎上,對這一新聞的真假做出判斷,并在確認后剛剛獲得“亦圣人”的結論,進而有了“遠者來”的情況。從這個角度,我們也許可以更好地輿解“聞政”這一表述。
(二)聞與禮樂
“聞”在政治生涯中的感化,還體現在與“禮樂”的關聯上。通過“聞樂”,“聞”在政治生涯中飾演著主要腳色。孟子援用“子貢”的話,提到“見其禮而包養網單次知其政,聞其樂而知其德。”(《孟子·公孫丑上》)通由“禮”能知曉國家管理的狀態。聽聞其吹奏的“樂”,便能知曉其德性若何,到了何種層次。“禮”和“樂”本密不成分,見禮與聞樂亦無法截然分離。一個國家的政治狀態和該國能否以德治全國,存在親密關聯。所以,通過“聞樂”可以“知德”,其實質上是,通過“聞樂”知曉這個國家在管理過程中,其治國之德若何,即“德治”達到了何種水平。需求留意是,子貢在這里將禮、樂并舉,將見、聞并舉,一方面凸顯“聞”作為一種“聽”的存在方法,與“見”相對;另一方面,也體現出“德”應放在國家管理層面來懂得,而不僅限于個體的德性層面。
在“聞”的過程中,能通過“聞樂”而知“德治”若何,這在體現出“聞”與“樂”關聯的同時,彰顯著“聞”在政治生涯中的感化。而在子貢看來,通由“聞樂”而清楚“德治”,乃是“由百世之后,等百世之王,莫之能違也。”(《孟子·公孫丑上》)這是百世以來,不曾違背的事理,既映證了“聞”的感化,又彰顯出“聽”與“德”的關聯。
禹,聞善言則拜。(《孟子·公孫丑上》)
及其聞一善言,見一善行,若決江河,沛然莫之能御也。(《孟子·盡心上》)
年夜禹聽到善言,便會拜謝。事實上,真正圣明的君主善于聽取多方面的意見,并積極獲取與采納“善言”,且心存感恩。進言之,善于察納雅言,乃是禹所以成為圣王的緣由之一。可見,善于聽取意見,并對此懷抱感恩之心,是成圣的主要條件之一,也是圣者的主要品質之一。
舜與禹一樣,當聽到一句好話,看見一件功德,從中獲得的氣力就像決口的江河,洶浦彭湃,無人能擋。可見,舜對善言也是喜愛有加。但應看到的是,這些善言需通由“聞”獲得。一方面,“聞”是獲得善言的手腕,善言通過進階式的“聽”方能被吸納、迎來;另一方面,“聞”是積極地迎來,是對善言的“火燒眉毛”的吸納。這里再次證顯,積極聽取善言是圣者必備的品質。在汲取善言的過程中,君主才幹在廣泛采納正確意見的基礎上,做出賢明決策。
(三)聞與行
當然,假如僅僅只是逗留于聽聞的層面,而無法將聽到的內容付諸于實踐,那么,即使聽到再多的善言,也無濟于事,因為聞與行彼此分離。這便內在地請求,一個圣明的君主,應在廣泛聽取意見,制訂正確的政治決策后,將其付諸于實踐,這般才幹落實“聽”的感化和價值。
今有仁心仁聞而平易近不被其澤,不成法於后世者,不可先王之道也。故曰:徒善缺乏以為政,徒法不克不及以自行。(《孟子·離婁上》)
雖有“仁德”之心,且聽聞了仁德,但蒼生并不是以而獲得這種仁德帶來的實際好處,這很年夜能夠是因為,君主沒有將先王之道具體落實于政治實踐中,從而讓蒼生獲得實實在在的好處。這般一來,善德便缺乏以處理國家政務,法則也缺乏以發揮它的功效。從最后的結論出發,我們可以追問,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?因為好的品格與法則,只逗留在理論或軌制的層面,沒有將其貫徹于實際的政治生涯。
“仁聞”必須要與蒼生的實際生涯相聯系,讓這一仁德仁心,真正為蒼生所感觸感染、收獲,才幹發揮其實際功效。孔子所言:“聞義不克不及徙,不善不克不及改,是吾憂也。”(《論語·述而》)也就是憂愁所聞之事與所踐之行的分離。由耳迎來的內容,應積極貫徹于實際生涯,唯有這般才幹將知與行連接,所聽之內容,方能發揮感化。當然,這需求在“聽”的基礎上“聞”,有一個對其進行感性判別和取舍的過程。
“聞”與“行”的關聯表現為“聽”與“行”的聯系,內蘊著將所聽聞與所踐行主動予以聯接,將聽聞的積極轉化為實際行動。這一點在《孟子》對“聞道”的懂得中也可窺見一斑。
滕君則誠賢君也。雖然,未聞道也。賢者與平易近并耕而食,饔飧而治。今也滕有倉稟府庫,則是厲平易近而以自養也,惡得賢?(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)
滕君看似是一位賢君,但尚未“聞道”,關鍵即在于他將“聞道”與“踐行”予以分離。真正的賢者應與蒼生一路耕種而食。從包養ptt寬泛的意義上來懂得,這里重要指賢明的君主應與蒼生安危與共,而非君主和蒼生真要一路在田間勞作。反觀滕公,府庫中有充分的糧食,這是通過剝奪蒼生的食品來自我享樂,天然算不上賢明。
從這一觀點出發反觀“聞道”,便會發現“聞道”在這里內蘊了“踐道”的維度。在孟子看來,要真正做到“聞道”,還必須在“聞”的基礎上,對“道”予以實踐,放于實際生涯中往踐行。假如僅僅只是對“道”予以聽聞,還缺乏以言“聞道”。由此便也不難懂得,為什么前人常用“聞”來接續“道”,表達對“道”的體認、掌握與獲得。可見,這里也內蘊著另一個請求,即對于“道”,不僅要“聞”並且要“行”。甚至可以說,“聞道”之“聞”自己就蘊含了“行”的維度。這再次證顯,“聞”作為一種進階式的“聽”,要真正發揮感化,必須要將聽聞的內容付諸于實踐。
(四)聞而知之為圣
當我們安身孟子有關“聽”的內容,進而關注“聽”與“圣”(聖)的關系時,便不難懂得孟子為什么會認為“聞而知之為圣”?由上所述,這里的“知”不僅觸及個體本身的修為,並且觸及政治管理。前者關聯成圣的問題,后者觸及圣王的問題。聞與禮樂的關系,兼顧了這兩個方面:禮樂既指向個體的修身,成績圣人的幻想人格;也關聯國家管理,促使君主邁向圣王的狀態。而聞與行的關聯,使得我們從知行合一的角度,對“知”作廣義的懂得。這便是說,此處的“知”應是“納行進知”的知,而非知行相分的知。這般一來,知便外行中被不斷懂得,同時,主體也得以踐行和不斷完美本身的知,由此才幹成圣,才幹契合孟子所說的“聞而知之為圣”。
由堯舜至于湯,五百有余歲,若禹皋陶,則見而知之,若湯,則聞而知之。由湯至於文王,五百有馀歲。若伊尹、萊朱,則見而知之;若文王,則聞而知之。由文王至於孔子,五百有馀歲。若太公看、散宜生,則見而知之;若孔子,則聞而知之。(《孟子·盡心下》)
這里觸及的“湯”“文王”“孔子”都是中國傳統文明中公認的圣者,前兩位還是圣王。雖然“圣”作為一種人格狀態,在當下已消弭或退場,但培塑幻想人格,卻是人們始終不渝的尋求。這一“尋求”具體展現為一種精力上不斷進步,境界上孜孜以求的過程。這里的“圣”被視為一種至高的幻想人格,對于“圣”的尋求與達成,在當今社會便天然轉化為對幻想人格的追尋。從這一懂包養女人得出發,要達到這一人格狀態,“聞”是一種路徑。
起首,現代的圣王之道,像禹、皋陶,或伊尹、萊朱等人,是“見而知之”的,但相較而言,湯、文王、孔子等人則是“聞而知之”。與“見”的當下性分歧,五百年前的圣王之道,可以通由“聞”迎來。如前所述,“聞”可以超出時間的限制,沖破地區的阻隔。通由“聽聞”,以及口耳相傳,上古圣王之道,得以在“聞”中到來。而這樣的“聞”不是被動聽取,而是在聽的基礎上,參加了感性的判包養一個月斷和分別,才得以被聽者接收,消化,并付諸實踐的。所以,對于湯、文王、孔子,他們能“聞而知之”。
其次,“聞”的到來是撲面而來,無有間隙。“撲面而來”是指全國至道是面向著主體直接到來。在這一過程中,個體得以通過“聞”,無有間隙地直面聽聞的對象,同時超出時間、空間的限制。這般一來,個體得以在拒斥朋分的基礎上,面對整全、統一的圣王之道。因為聽聞,所以無形,也非具體的文字表述,而是以口耳直接迎來的至道。口耳相傳當然有能夠掉真,但因為參加了感性的判別,且以聽者的在場為條件,圣王之道以“聞”迎來,便具有了可行性與可托度。
此外,圣王無需“實見”,而是通過“聞”得以“知”。圣王之道從久遠的過往,通由“聞”迎來,它不掉整全性與真實性。但迎來后,圣者通由“聞”便能“知”,這“知”不是簡單的知曉,而是融會貫通,是如前所說的“納行進知”之“知”。不僅對圣王之道予以懂得、體認、掌握,並且能在實際過程中靈活運用,具體踐行。這與“聞”的特質密不成分,即“聞道”不僅是聽聞道,並且要將其放之于實際生涯中踐行,真正發揮“道”之于全國的感化。
由“聽”到“聞”,“聞”呈現為一種進階式的“聽”。它請求聽者對聽到的內容予以感性的認知,自覺的判斷等等,這能幫助包養違法我們更好地體認聽的內容及其蘊含的深意。除此之外,火燒眉毛的“聞”,并在此基礎上的“多聞”,都能幫助君主不斷完美本身的政治決策,讓其更好地邁向圣明的狀態。“聞”與“行”的聯系,將“踐行”內蘊于“聞”的意義中,這提示我們:“聞”不僅是聽聞,還有“行”的維度。“聞”內在地請求我們將聽到的付諸于實踐。這內在契合了儒家哲學思惟“總是強調實踐聰明必須化為實踐的行動,達到知行合一的境界”【8】的特點。
當我們安身于“聞”的多重意蘊,反觀“聞而知之”的時候,便不克不及簡單地將其懂得為,圣王或圣人因為無法見,便只能對圣王之道予以“聞”,或許對“聞”自己作奧秘主義的解讀。“就思維方法包養價格而言,儒家論成‘圣’之道,尤其強調以‘聽’蘊涵甜心寶貝包養網視覺之意義。”【9】同時,“知”也不克不及僅僅只懂得為知曉,因為圣人不僅僅知曉圣王之道,並且在此基礎上,將其運用于政治實踐。“聞而知之”何故能夠,其與“聞”的內在特質,以及孟子對“聞”的懂得有關。換言之,恰是因為“聞”包養女人的特質,圣者才幹通由“聞”對圣王之道,予以體認、掌握,并靈活運用。以“圣”與“圣王”的成績為旨歸,我們似乎也可以通由“聽”(“聞”),從新的視角懂得這一則作為《孟子》全篇掃尾的緣由。
四、結語
孟子所懂得的“聽”,起首是通由“聽”修本身德性。在某些情況包養感情下,需告誡本身“勿聽”。悅耳之聲展現出“耳”之于聲的天然性,這之于個體來包養合約說具有廣泛性。恰是在對好聽的天性予以抑制,加以歸正的過程中,個體方能通由“聽”修身,從而不斷進步本身德性。君主在政治實踐過程中,也觸及到“聽”的環節。君主一方面廣泛聽取相關意見,并在此基礎上對所聽的內容予以判斷和選取,并積極促使“聽”向“行”轉化,做出賢明的政治決策。同時,告誡本身“勿聽”某些負面價值的內容,進而正確對待臣子的諫言,做到“諫言行聽”。
在孟子的一些表述中,“聽”與“聞”存在親密關聯,“聞”乃是一種進階式的聽,其與政、禮樂和行均存在親密關聯。個體以這般之“聞”面對道,接續道,踐行道,并在此基礎上對“道”達到“知”,即通曉和靈活運用的田地,乃是圣王的內在請求。“聞而知之”的“圣”在孟子這里,是通由“聞”能達到通曉先王之道的人。從“聞而知之”自己來說,它既可所以一種只通由聞,便知之的狀態,也可所以源自“聞”本身的特質。在后一個意義上,乃是請求個體在成績幻想人格的過程中,不僅要聞,並且要將這種聽聞引向深刻:由聞而知,由聞而行。這對當下個體不斷晉陞品德境界,完美人格狀態,也具有啟發和借鑒意義。
注釋
1 楊伯峻:《孟子譯注》,中華書局,2007年,第20頁。
2 焦循:《孟子正義》,中華書局,2013年,第89頁。
3 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中華書局,2018年,第330頁。
4 梁濤:《孟子解讀》,中國國民年夜學出書社,2010年,第25頁。
5 楊國榮:《儒家政治哲學的多重面向——以孟子為中間的思慮》,《浙江學刊》2002年第5期。
6 具體可參見拙作《論〈論語〉中“聽”的哲學意蘊》,《哲學動態》2021年第12期。
7 這一點與《論語》中屢次表述的“子聞之”有相通之處。孔子亦有良多關于“聽”的論述和思惟,需單獨研討,此處不贅。具體也可參見拙文《論“聽”與“道”的關系——以先秦為中間的考核》,《思惟與文明》2017年下半年刊。
8 陳來:《儒學美德論》,生涯·讀書·新知三聯書店,2019年,第333頁。
9 李景林:《教化的哲學》,黑龍江國民出書社,2006年,第160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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